仪器计量校准检定、产品检测机构
江苏,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河南、山东......
邮箱:kaka@yiqical.com QQ: 2439555555
180-3638-6668
江苏计量校准网,仪器标准专业品牌
答: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》第三条规定: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,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,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。
版权所有:苏州方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号:苏ICP备2021051496号-1 技术支持: 易动力网络